哪怕顾晨还没开口说话,黄蓉已经忍不住了。
这么会强词夺理的吗?那她也会啊。
黄蓉也不管顾晨等会怎么辩护,她先开口喷的爽了再说。
【666666,哈哈哈,黄蓉喷的好啊。】
【没错啊,你怪人家行李箱位置放的有问题是吧,那怎么人家行李箱就绊倒了范丽君,没绊倒别人啊,这不就是范丽君的问题?】
【对啊,就是范丽君的原因,应该让王宗雷赔偿人家一个新的行李箱啊。】
【没毛病,还是黄蓉会说话,6666666。】
这个时候,王宗雷也懒得说话了。
王宗雷直接让自己的律师全权代理了就行。
陈德白接着开口道:“我就不和你争辩这个了。”
“我现在要说的是,为什么黄蓉一定要承担责任。”
“我承认,范丽君走路的时候撞到了你的行李箱,的确自己没有完全观察清楚,自身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包括王宗雷也没有尽到看管自己母亲的责任,也有一定的责任。”
“但是要说责任的话,黄蓉占的责任应该是最大的,王宗雷和范丽君的责任各自2o%,而黄蓉应当承担6o%的责任和过错。”
陈德白接着开口说道:“第一,黄蓉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她未尽到充分注意义务,尽管黄蓉认为行李箱放置在身后未挡路,但在高铁站这样人员密集且流动频繁的公共场所,其放置行李箱的行为本身就应当更加谨慎,以确保不会对他人造成任何潜在的危险。
其黄蓉未能充分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程度的疏忽大意,没有尽到最高程度的注意义务,从而导致了范丽君撞到行李箱受伤这一结果的生。”
“而且黄蓉明明可预见风险却未防范,黄蓉作为一个经常出行、具有一定社会经验的成年人,应当能够预见到在高铁站排队检票时,身后放置行李箱可能会对其他匆忙行走的乘客造成阻碍或碰撞风险。
即使她主观上认为没有挡路,但从客观事实来看,这种风险是实际存在且可以预见的,而她却未采取足够的防范措施,如将行李箱放置在更安全的位置或时刻留意周围行人等,因此其行为存在过失。”
陈德白接着开口:“第二,黄蓉的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范丽君撞到黄蓉放置的行李箱是导致其后脑勺受伤并最终死亡的直接原因。”
“如果没有黄蓉的行李箱放置在那里,范丽君就不会生碰撞事故,也就不会引后续的一系列伤害和死亡后果。因此,黄蓉的行为与范丽君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着明确的直接因果关系。”
陈德白开口道:“而且,黄蓉还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黄蓉作为一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主体要求。她能够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有一定的认知和控制能力,因此应当对其因疏忽大意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黄蓉在放置行李箱时,主观上既没有希望也没有放任范丽君死亡结果的生,但其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受伤甚至死亡的危害结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主观上的过失心态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黄蓉将行李箱放置在身后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范丽君撞到行李箱后脑出血并最终死亡的危害后果,且该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满足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
陈德白一顿输出;
不仅要让黄蓉承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
甚至还说是黄蓉过失致人死亡。
陈德白想要让黄蓉直接进去坐牢!
陈德白说道:“所以,黄蓉应当承担6o%的经济赔偿,并且黄蓉也犯下了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且在范丽君进入医院之后,王宗雷多次联系黄蓉,黄蓉都拒绝到场。”
“黄蓉身为一个成年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李箱绊倒他人,后果非常严重,结果黄蓉却拒绝来医院探望,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黄蓉并无悔过之心。”
无错版本在69书吧读!6=9+书_吧本小说。
“所以,应当对黄蓉进行从重处罚!”
“审判长,我的陈述完毕。”
陈德白说完了。
王宗雷在后面竖起了大拇指。
果然是他请的金牌律师啊,还是很有水平的。
这一通操作下来,黄蓉还不进去坐牢?
他早就要和黄蓉调解了,结果黄蓉死活不调解。
那黄蓉等着就好了。